动员社区服刑人员所在的单位、学校以及家庭成员等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将理论与情感相结合,有效的帮助服刑人员改过自新,防止重新犯罪;同时,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还需要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发挥作用,落实相关政策。(五)加强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严格执行监管流程。一是建设社区矫正协调工作机制。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人员,公、检、法、监狱等部门要提前与相关的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与乡镇司法所做好联络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人员按时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二是大力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科学规划,统一规范,健全完善全国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平台,与有关部门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动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网上监管、网上教育、网上服务帮扶,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监管流程。严格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做好记录矫正档案管理。对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在调查核实情况,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后,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六)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通过正面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全方位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打消群众对罪犯调查的顾虑,让他们熟悉依法作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自觉地向调查者全面地反映被调查对象的真实情况,使审前调查客观真实。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社区矫正制度、工作经验和成果的宣传,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社区矫正是当今社会管理、治理工作的热点,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任务重大,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还需要不断完善,我们将进一步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以问题为导向,真抓实干、主动创新、攻克难关,为随县法制建设、平安随县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