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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执法相对单位,特别是公共场所经营者,对传染病预防认识不够,不能积极配合检查、整改和遵守有关规定。四是功能设施使用问题。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不达标,尤其是个体诊所;部分公共场所消毒间处于停用或挪用状态,消毒柜形同虚设;部分二级医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处于关闭状态,不能及时分流病人。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要全面加大法制学习与宣传力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攻势,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全民防治意识,努力使防病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全区无重大传染病流行发生。二是要继续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传染病救治机构的职责,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和绩效考核中来,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辖区居民的健康安全。三是要着力强化传染病防治的监管措施。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及健康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等单位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四是要全面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整治。重点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等,规范医疗废物暂存间。五是要继续做好量化分级和信誉评级管理工作。在日常监督的同时,对每一个被监督单位做好量化分级评分评级工作,适时调整其量化分级评价等级,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加大对C级单位的监督力度。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多年来在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过程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我们还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所辖单位的督导力度,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区人民的健康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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