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术不端行为自查内容我院教师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请以系部为单位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术不端行为自查内容表》(附件1)、《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术不端行为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上报科研管理中心。学术不端行为自查内容表序号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行为人数1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3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4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5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6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7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所在系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