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还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主要靠政府出台文件从上往下推动。缺乏完善的评估机制和考核机制。目前普遍实施的职业培训中,一方面,农民工培训教学模式单一,缺乏师生互动,忽略农民工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接受能力,教学效果不够理想;另一方面,农民工培训科目设置比较单一,一般的培训机构只开设了计算机、电子、电焊、美容美发、缝纫编织、家政服务等行业的培训,与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不适应,无法满足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同时,不少培训机构为培训而培训,只图完成任务,抓收入,而不愿投入更多的成本来充实培训内容。其至有个别培训机构为达到考核标准,不惜弄虚作假,虚报就业单位來蒙骗各级管理机构。其结果导致,一方面用人单位难以招到理想人才,另一方面浪费了大量的人、财、物,培训后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并未得到木质性的提高,仍找不到合适工作,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时,由于培训工作没有很好地与用工企业对接,培训后工作落不到实,也挫伤了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五)农民工职业培训责任不明确首先,企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主体责任不明。企业是聘用农民工的主体,在农民工培训上应承担主体责任,但目前企业在农民工培训问题上存在严重缺失。大多数中小企业不愿意或难以独立承担企业内农民工培训的任务,基本上是不对农民工进行培训的,即使培训,也主要是出于安全上的考虑,或者出于法律或有关部门的强制要求。其次,政府在农民工技能培训中的主导职责不清。政府在农民工培训中既是规划者,又是执行者;既是资源配置的制定者,又是资源的分配者,使他们不能指导、规范、监督培训体系中其他主体的活动,而且还容易导致政府角色发牛错位或越位。再次,社会在农民工技能培训中的参与意识不强。没有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民工技能培训的良好氛围。同时,政府、企业、培训单位、行业组织、农民工个人,作为不同的参与主体,还不能有效地协调配合,整体培训体系和机制还有待于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