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辩论来确定是非,并最终由法规和权力部门(一般是法院)来裁定争端,在分歧的舆论基础上产生的裁决,又一般带有相互妥协的成份。媒介则是促使产生这种争议的有力手段之一,它所形成的舆论并不能真正成为定论,甚至只是一定阶段性的结论,但其所担负的职能则着重体现在它的呼吁性和倡导性方面。从现代社会心理学方面看,西方媒介常常充当的是社会公众的“传声筒”和“排气阀”,传达呼声,宣泄积郁,平衡心理,满足愿望,从而使整个社会心态维持在一个理想的安全值上。因此,媒介对政府,媒介对社会问题,更多的是呼吁和批评的“权利”,而不是监督和制裁的“权力”。 从这个角度而言,西方媒介机构是设置社会舆论议程者和声音最响亮的喉舌,它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更多的是社会调整、社会制衡和动态地平衡舆论监督的功能。 与此不同,中国媒介的舆论监督的侧重点在于它的社会监测功能和社会控制功能。 中国舆论监督的社会监测功能,首先表现在它对社会发展具有“晴雨表”和“候风仪”的监测作用。在社会变迁、社会转型和社会现代化进程中,舆论监督以公众的反映、议论、评价和呼吁为表现形式,率先感悟并抓住时代与社会这个时期的重大问题。其次表现在它对社会发展过程的监测。舆论监督以“旁观者清”的面目,不断追踪社会发展进程、不断关注和评价社会发展进程,并为这一进程的良性发展扮演“守望者”的角色。第三个是表现在对社会发展效果的评价。经过这种代表公众意志的评价,最终达到推进或者纠正社会发展的目的。 中国媒介舆论监督的控制功能,是一种积极性的控制手段,它主要是以舆论、宣传、教育的手段去影响和引导公众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预防和制止社会越轨行为。它要在必要的时候,对社会问题作出最迅速、最灵敏、最有效的反应。主动承担起填补“真空的社会”责任,并以揭露、批判、谴责和坚守、维护、弘扬等手段,完成社会控制的最新任务,同时为其它的社会控制手段提供必要的辅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