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执法,人人重视执法”的良好氛围。一是与评先评优挂钩。要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与执法单位及民警的记功评奖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凡在本单位自检和上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检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执法工作排名末位的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应行政、刑事责任。二是与晋职晋升挂钩。在严格执行“三必训”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各岗位民警执法考核标准,并规定晋职晋升所必须达到的最低执法考核分值,实行定期考核、定期评分、定期通报,凡执法考核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暂缓晋职晋升,差距较大的离岗培训。三是与终生问责相挂钩。要建立民警终生执法责任追究制,对所有单位、所有在编民警全部建立起执法档案,做到一部门一档、一人一档,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专人负责,随时建档,随时备查。凡发现执法问题的,倒查执法档案,逐级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以进一步增强做好执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五)优化执法环境,以良好的执法环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保障,改善执法环境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要把落实执法保障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好制约公安规范执法的瓶颈性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一是加强执法环境保障。要保证公安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健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坚决排除非警务活动、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对执法的影响和干扰,在工作导向和机制上解决公安执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加强执法经费保障。要在落实公安部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加大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资金投入,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最大限度的经费保障。三是加强舆论导向保障。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介的沟通,增强理解,寻求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执法规范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作者:雷涛系屏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