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阵地。学校教育的目的性、组织性和计划性决定了学校在传统文化教育中的主角地位。当好这个主角,至少要在三个方面加强努力:一是要在涉及传统文化的课程建设方面努力,除了强化语文、历史等课程的地位和作用外,需要开发新的课程资源,中小学可以开设传统文化方面的区域课程或本校课程,大学可以增设传统文化素养课程和讲座;二是充实传统文化素养较高的师资力量,课程设置再好,没有相应的师资,仍然不能将课程资源转化为教育效益;三是在评价上保证传统文化教育的有效性,如何在考试中体现传统文化部分的内容、如何将传统文化素养指标纳入青少年素质体系是急需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问题。社会要积极营造传统文化教育的良好氛围。首先,政府部门是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领导者和推动者,也是青少年传统文化素养的最终责任主体。政府部门在思想上重视、在经费上落实、在行动上支持,传统文化教育才能开展起来并持续下去,如近期政府将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定为法定假日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举措。其次,大众媒体是宣传传统文化、实施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载体。大众媒体享用着公共传播资源,应该将公共性和公益性摆在首位,着眼大局,放眼未来,克服本位主义和急功近利的局限,担负起对青少年进行人文教化的责任。再次,社会团体、公共部门应该最大可能地为青少年开放相关资源,让越来越多的人走进文化场馆、走向文化舞台、走近经典、亲近传统。其次,也应加强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一方面要致力于传统文化固有的“形”保存、保护——经典文本、文物古迹、传统节庆、优良的民间习俗、民间谚语等文化遗产,使之继续发挥作为传统文化其“神”的载体的作用;另一方面又要总结传统文化中的“神”,对其进行现代价值再创造,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念和价值观念,及时反映和体现出改革开放进程中涌现出的一些新思维、新观念、新取向,使中国文化更具时代特征和时代引导能力,使有“形”的文化遗产具有现代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