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加强法制教育。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教育和引导农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教育农民遵守《村规民约》。加强农村社会治安,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构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开展创建"平安村"、"和谐村"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创造农村安全祥和、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塑造农村新风貌。加强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增强诚实守信意识,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形成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农村的文明程度。五、组织实施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规划先行。要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地域、发展阶段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按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二是尊重民意,积极引导。各级政府要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互助合作、共建家园的积极性,引导农民自主建设,自主管理,切忌违背群众意愿和客观条件强行硬推。三是注重实效,先易后难。要尊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农村发展基础好的地方突破,从广大农民最为关心、最易接受的地方入手,由浅入深,以点带面,因势利导,逐步扩展延伸,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以改善农村最迫切的基本生活条件为重点,着力规划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在抓好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基础上,按照统一部署和规划,全面系统地加以推进。本规划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交村民大会审议。由村支部、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广大村民监督执行,不通过村民大会不得随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