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评价由屈地银监会派出机构组织开展,重点对网点众多、内控薄弱、案件多发、特别是年内发生重大案件或发案数量较多的分支机构开展评价。第十-•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半成立由机构监管部门牵头,案防部门和法律部门参加的评价小组,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评价工作。第十二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法人机构)》开展监管评价,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级分行h我评估情况进行抽查后,得岀该法人机构案防工作监管评价得分和相应等级,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反馈。第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半在接到监管评价初评结果1o个工作H内向监管部门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的视同接受评价结果。第十四条银监会机构监管部门、屈地银监局应半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监管评价报告》,并抄送银行业案件稽查局。第四章评估指标第十五条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法人机构)》,各项评估内容所占权重分别为:案防工作组织13%,制度及质量控制15%,案防工作执行45%,监督与检查14%,考核与问责13%。第五章评估结果第十六条监管评价等级:评价结果按百分制计算,综合评分85分(含)以上为“绿牌”,综合评分7。分(含)以上85分以下为“黄牌”,综合评分7。分以下为“红牌”。第十七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为把案防监管评价结果作为确定机构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的重耍依据。评为“绿牌”的,可以在监管评级原有级次基础丄酌情调高…个评级细项;评为“黄牌”的,应为给予警示;评为“红牌”的,可以在监管评级原有级次基础上下调…个评级细项,并约谈法人机构主耍负责人,督促其加强案防工作。第-I•八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监管评价结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2013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