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履职是有偏差。对难度大的违法建筑不愿查处,对于新建抢建的行为制止不住,在预防上工作不够到位,对预防工作有畏难情绪。(二)对“两违”查处中遇到的问题对策和办法不多。“两违”查处主要遇到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工作难。一是制止难以到位,两违对象多且线长面宽,就两违办的四个工作组在开展工作,力量薄弱,难以有效控制;二是查找当事人难,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办案过程中,发现易,调查取证难。主要是建设人不配合案件调查,认定违法当事人难。有些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转租或冒名顶替,当事人身份难查难以确定。三是处罚难以执行,在案件程序走完后执法文书送达时,当事人往往有意避而不见或是下落不明,执法效率也大大降低。处罚金额较大,当事人屋修以后无钱接受处罚,执行难以到位。2、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现在的“两违”现象多发生在华塘新区或城乡结合部,村民无视《城乡规划法》,无视县里的城市整体规划,只考虑个人利益,在没有任何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房。部分村民还用暴力抗法等过激行为阻挠拆违行动。顶风作案的多,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是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的一个难点问题。3、处罚幅度难把握。过去没有多的经验,处罚轻重,幅度难以把握。主要是对已形成的不是严重违规的采取了罚款处理,处理轻了会加剧非法买卖的行为发生,处理重了都不交,无法树立法律的权威。4、工作经费紧张,”两违”办工作经费没有列入县财政预算,是按罚款额度的比例安排,经费没有保障,5、相关部门未抽调人员配合联动力度不够,县直其他部门没有认识上来,部门没有开会,干部职工没有进行自查。四、下步工作设想打算(一)突出重点,加强巡查预防工作,严厉打击抢建行为。重点在巡查和制止,对于新出现的要坚决制止住,各街道办事处“两违”工作小组和巡查小组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在事后监控上,对已实施强制拆除的区域,要不定期地开展巡查,切实巩固已取得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