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请慢走,再见。四、执法忌语1、称呼忌语:执法过程中对于称呼必须文明规范,在结合地方语言特色情况下,使用敬语。如:不要称呼老人为“老东西”、“老鬼”、“死老公公(婆婆)”等,而应用“老人家”、“老师傅”等;年轻的不能称呼“砍脑壳的”、“死婆娘”、“泼妇”,而应用“大姐”、“同志”、“师傅”等;对未成年人不要使用“鬼儿的”,应使用“佬弟”、“同学”。2、民族习惯:由于我湘西为少数民族聚居地,管理相对人中有不少为少数民族,在执法过程中,用语应遵循对方民族习惯,最好由少数民族队员进行执法,称呼中禁止带有“苗子”、“苕乱”等侮辱性语言。3、地域歧视:由于管理相对人多为农村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对其身份歧视,在人格上要一是平等,尊重对方,不能使用“土包子”、“老土”。五、规范态度1、工作耐心:在执法过程中,一定会碰到管理相对人故意拖延,或者情绪激动。这时候执法人员切忌焦躁,务必保持耐心,语言缓和、语气温和、语调平和。不能使用诸如:“听到蛮,你聋了啊!”、“有话快港,莫到这里罗嗦!”、“废话若那么多起了?”。2、调节矛盾:对于执法过程中发生言语冲突时,尽量避免使用误导性语言,或将矛盾转嫁,尽量在现场缓解矛盾,避免群众误解。不能使用诸如:“莫米服气,搞的就是你!”、“我就是这个态度,有本事你去告!”、“我领导就是这么要求的,这事与我无关,你去找他!”。而应使用“请理解我们的工作,我们也不容易。”、“并不是针对你个人,我们是秉公办事,大家都希望XX环境能更好。”、“你以前多次违章,不能一错再错,请配合。”3、文明接待:在接待社会各界来电来访时,谨记耐心细致,言语斟酌。对于把握不准的政策、指示、精神,不能自以为是或曲解,对相对人回复可用:“这件事我必须请示一下,请你耐心等我回复”等;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时,最好将相关条文熟记,避免引起误解;在接待后,对于需要回复的,应及早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