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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71KB

文档介绍
情况,可组建若干收发票组唱票组,计票组,监票组等工作组,每组三人以上,由筹备组成员和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招募的热心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应回避,不能担任收发票,唱票,计票,监票等工作。九、筹备组根据业主代表大会会议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组织召开首次业主代表大会会议。首次业主代表大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现场大会)的形式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入场登记。由筹备组根据业主代表清册对到会的业主代表核对身份,业主代表签到登记,非业主代表参加大会的,需出示业主身份有效证明,书面委托书,以及本人合法的有效证件。筹备组要确认到会的业主数量及其代表的投票权数,符合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的条件后,才能宣布大会开始。、宣布会议议程,介绍委员候选人,宣读《管理规约》,《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首次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决规则》及注意事项。、发放表决票。发放组核对业主代表身份后发放表决票,业主代表须在表决票发放签收登记表上签字。、投票业主代表填写好表决票后,自行投放到会场设置的投票箱内。、统计投票结果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由唱票组,监票组,计票组现场开箱,公开唱票验票,统计投票结果有条件的,计票应考虑采用电脑计算等科技手段,提高计票准确率和工作效率。十、业主代表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当经业主代表投票权数对应的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以上,且代表业主人数占总人数以上的业主代表同意;决定其他事项,应当经业主代表投票权数对应的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代表业主人数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代表同意。十一、本表决规则规定未尽事宜的处理以及本规则的解释,由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筹备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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