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已调处成功的案件,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或案件较复杂的,或调解周期较长的,或未当场履行的以及调委会认为有必要进行回访的民间纠纷,应及时进行回访。 2、回访时要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 3、了解当事人特别是重点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反响等。 4、要及时发现有无新的纠纷苗头。 5、征求对调解员的意见、建议。安全纠纷调解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调解工作统一使用司法部制定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并形成规范的卷宗。 2、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文书档案要一案一卷,装订成册。 3、安全纠纷调解委员会关于调解员花名册,会议记录、政治业务学习记录,纠纷受理、调处情况登记本,矛盾纠纷调解卷宗,每月报表、半年报表、全年报表以及工作总结,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的相关材料,其它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等等。均要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3、保管期限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三种。短期卷保管期限为5年,长期卷保管期限为10年。安全纠纷调解委员会应根据纠纷类型、协议内容和当事人实际情况等综合确定卷宗保管期限。安全纠纷共同调解制度为使发生在我辖区及附近单位的民间纠纷得到及时、妥善正确的调处,结合单位实际,现制定本制度。1、不论为主持调解还是协助调解,均应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群众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2、积极与有关各方保持联系,进行调查研究,收集纠纷的事实材料;主动采取措施,防止纠纷激化;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安全纠纷调解工作总结评比制度1、安全纠纷调解工作实行一年两总结制度,半年初步总结,一年全面总结;2、总结内容是:半年或一年来开展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调解、预防纠纷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工作中的教训、失误及其原因,以及今年工作的安排;3、参加人员为安全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员;4、总结的目的是发扬成绩,找出差距,克服缺点,改进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