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支付流程图医疗保险基金退休人员不缴费用人单位缴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5%职工个人缴费按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个人帐户资金实行IC卡管理基金划入个人帐户金额统筹基金1、在职职工45周岁以下者按0.8%划入;2、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者按1.2%划入;3、退休人员按3.6%划入;(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总额或上年度退休金)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和药费,超支费用自理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不同级别医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住一级医院为10%;住二级医院为11%;住三级医院为12%。经专家认证,符合条件门诊治疗的慢性病,全年不住院的,用完个人帐户资金,医疗费限额为2400元,在职职工负担35%,退休人员负担32%,超支自负。进入统筹基金个人负担比例:在职职工个人负担20%;退休人员负担17%。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个人帐户结余部分:可用于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参保人员死亡后个帐户余额一次性结清发放给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