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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管理实施方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根据其特长合理使用;在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课题联合攻关中,注重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在申报科研项目,商新技术成果的开发应用,风险投资和科技开发资金时,要优先予以立项或支持.五,考核与管理专家所在单位要建立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档案.每年年终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要进行一次认真考核,考核结果记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档案,同时写出管理工作报告,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将纳入吉林省高级人才信息库管理.省人事厅对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有关情况立卷存档,并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及时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在管理期间,在省内变动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及时报省人事厅备案,调往省外的要事先报告省人事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自情况发生之日的下个月起停发省政府津贴,不再按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一)不再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二)调往省外工作的:(三)未经组织同意,出国逾期不归的;(四)其他原因不宜再作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在管理期间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所在市或省直主管部门(单位)同意后,经省人事厅核实,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其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称号和有关待遇:(一)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二)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个人过失l宋,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后果,以及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六,选拔经费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的上进心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和管理经费,每次选拔时由省人事厅申报,省财政厅审核后,从省人才开发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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