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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外经济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44KB

文档介绍
部门和主要执行部门保存。如执行还涉及其它部门的,都应给予合同复印件,以便其它部门配合执行。第三十三条合同执行期内的管理以及立卷、归档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执行部门应按规定对其经办的合同进行收集、整理、预立卷。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单据、凭证和其它相关材料都须附于预立卷内。预立卷须按保密制度有关规定确定合同的密级并采取保密措施,密级标注于合同正本的封面。第三十四条各执行部门在合同执行期内都必须认真落实合同基础管理工作,指定专门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合同管理人员报院办备案。对于合同管理人员应定期培训,并不定期检查其工作情况。第三十五条合同(承办)执行单位应建立合同管理备案登记表。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标的额、对方单位、履行过程、交接情况、验收及备注等。合同备案登记表应及时填写,做到准确、完整。第三十六条重大合同应将副本提交院长办公室备案。第三十七条承办部门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年度内,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整理合同文本,并移交医院档案科统一保管。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财经处负责解释。附:医院对外经济合同审查表医院对外经济合同审查表送审部门:合同名称对方单位附件或附加合同有关备查材料(经对方盖章)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其它材料(请注明)对方资信评价优□良□中□差□其它(请注明)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性质新签□续签□变更□解除□合同主要内容送审时间送审人办结时间接件人审查意见提请部门部门负责人:接件时间审结时间监审部门部门负责人:接件时间审结时间财务部门部门负责人:接件时间审结时间法务部门律师或委托负责人意见(若需要):接件时间审结时间分管院长意见:总会计师意见:院长或院办公会意见:注:1、用章后此表随合同正本留存院办。2、非重大合同可不经法务部门签署意见。3、5万元人民币以下合同无须院长或院长办公会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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