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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水行政执法指导手册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45 |  大小:155KB

文档介绍
(名称)及基本情况住所(地址)案情简介登记人年?月?日注:对举报人及慕本情况应当注意保密。附件二五华区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巡查登记表巡查时间巡查地点水行政管理相对人姓名或者名称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或者营业执照号巡查内容发现问题现场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意见巡查人员姓名执法证件名称及编号水行政管理相对人(负责人)签章主管领导意见备注巡查处室:编号:附件三五华区水务局取用地下水监督检查情况表No:0000001取水权人联系人地址电话审批机关证号许可证有效期取水用途水源类型计量方式计量设施运行情况取水地点经、纬度许可水量上年度实际取水量水资源费缴纳情况节水措施水样送检情况年度用水报送情况用水档案建立情况用水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是否转供取水权有无变更退水地点退水方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意见备注执法人员取水权人2行政监管劝勉制度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预防和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引导相对人完善管理、提升形象,促进相对人遵纪守法,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释义】本制度所称行政监管劝勉,是指针对行政相对人因内部制度缺失、疏于管理,或者行政相对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采取约见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劝勉的方式,督促其完善制度、整改自身存在问题的行政指导工作。第三条【指导原则】开展行政监管劝勉应坚持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第四条【劝勉对象】行政监管劝勉的对象一般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五条【劝勉的范围】行政监管劝勉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一)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了行政相对人在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等方面的义务,但未规定相应的罚则或者因内部制度缺失,疏于管理而存在违法隐患的;(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违反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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