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市辖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四)?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发布全市水质监测简报。(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市辖市(县)?、区间的水事纠纷。(六)?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有关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意见;研究水利投入机制和筹资措施;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多种经营工作。(七)?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编制、审查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八)?组织、指导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管理流域性的或跨市(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九)?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全市中低产田改造中水利方面的工作以及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十)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十一)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拟定全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十二)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负责无锡市区防洪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对流域性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