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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综合执法分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1.受理岗:对监督发现、接到举报投诉或经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岗: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立案查处,案件承办人员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查明事实;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3.告知岗:在认定事实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依据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4.决定岗:审查通过的,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5.送达岗: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6.执行监督岗: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15日)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部门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1.催告岗:送达书面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2.决定岗: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和复核。并依此做出相应决定。3.执行岗: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事后监管岗:加强执行后的监管,确保不再发生违法行为。行政监督1.监督岗: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两个人以上持有合法证件,持证上岗,依法检查。2.处置岗: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置。3.执行监督岗:对执法检查处置结果要事后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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