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其应承担的纳税数额。避税与税收筹划的联系与区别联系区别1.两者具有相同的特征,即合法性、事前筹划性和相同的目的性;2.避税是税收筹划的一个子集,是其中不符合立法精神的行为;避税由于不符合政府的立法意图,因而具有相当大的风险,避税不是税收筹划的首选。(三)税收筹划与节税的关系节税(taxsaving):亦称税收节减,是指以遵循税收法规和政策的合法方式少交纳税收的合理行为。税收筹划与节税﹑避税的关系节税:符合政府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行为避税:违背了政府的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行为(四)税收筹划的内涵税收筹划的内涵,实际上就是纳税人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通过对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的事前安排,实现减轻纳税义务目的的行为。如果从政府的角度来看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可以将其分为节税与避税。第二节税收筹划的法理分析本节内容提要:一、各国法律对税收筹划的态度二、税收筹划的法理分析一、各国法律对税收筹划的态度纳税人的节税行为因与政府的立法精神相一致而受到各国政府的一致赞同。世界各国法律对避税的态度大致可分为三种:肯定评价(英国、美国、德国、阿根廷、巴西、日本、墨西哥、挪威)否定评价(澳大利亚)未作评价(加拿大)以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为基本立足点,我们可以推出以下结论:首先,为防止税法被滥用而导致人民财产权被侵害,对税法解释应作严格限制。当出现“有利国库推定”和”有利纳税人推定”两种解释时,应采用“有利纳税人推定”。其次,国民只应根据税法的明确要求负担其法定的税收义务,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国民不应承担纳税义务。“凡非法律禁止的的都是允许的”反映在税法领域就是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再次,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要求在税收征纳过程中应避免道德判断。可见,在法律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下,税收筹划(包括避税)应被认定为合法行为。第三节有效税收筹划理论本节内容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