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项目三 消费税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教学课件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ppt  |  页数:10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年 12 月 15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1 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同时根据 2014 年 11 月 25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 〕 93 号)进行调整。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具体来说,消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或者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结合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现行消费税税法的基本规范,是 2008 年 11 月5日经国务院第 3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并颁布、自 2009 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 2008 年 12 月 15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1 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同时根据 2014 年 11 月 25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 〕 93 号)进行调整。消费税的纳税人一、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任务一消费税税法要素知识回顾小贴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我国境内。任务一消费税税法要素知识回顾消费税的税目及税率二、(一) (一) 烟烟烟,即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特殊消费品。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并按照一定的配方辅之以糖、酒、香料加工而成的产品。任务一消费税税法要素知识回顾任务一消费税税法要素知识回顾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