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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特色人才认定评定实施细则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55 |  大小:159KB

文档介绍
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即成员(member),见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第二条奖励项目的认定范围1.获得以下奖项: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2.获中国政府“友谊奖”的专家;3.近5年,获得国际著名建筑奖(见说明1)、著名文学奖(见说明2)、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见说明3)、著名音乐奖(见说明4)、著名广告奖(见说明5)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一类艺术比赛(见说明6)大奖。第三条技术职务及称号的认定范围1.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见说明7);2.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8)首席执行官或首席专家;3.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9)首席执行官;4.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10)主席或副主席;5.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6.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7.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11)校长、副校长;8.担任过世界著名乐团(见说明12)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家;9.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见说明6)评委会主席、副主席;10.近5年,直接培养出奥运会冠军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11.获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拥有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且上两个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在全市排名前10名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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