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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78KB

文档介绍
.37万元,实际支出占项目到位资金比例97.37%,符合“90%≤资金使用率≤100%”的相关指标要求。2、效益指标(1)社会效益一年来,全区共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160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5万余份,展出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挂图及展板920余块,解答法律咨询1.2万余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1万余人次,通过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使法律观念深入人心,有效提高了公民的法律观念和法制意识。(2)可持续影响蔡甸区司法局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内容,结合实际,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出台普法各专项工作方案,使我区普法工作既有远景规划,又有阶段性目标。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法治蔡甸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问卷调查统计,社会公众及接受法律宣传服务人员对法律宣传工作的满意率均在90%以上。(二)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针对绩效目标、指标体系的科学性进行分析,提出次年改进建议1、进一步完善、细化法律宣传项目预算编制。年度项目预算应严格按项目内容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使预算编制更加符合项目实际清理。2、完善项目业务资料管理。项目业务资料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归档,清晰反映项目的实施过程及结果,便于项目绩效管理。3、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不属于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的事项,一律不在其中列支。(三)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整原因分析,提出次年改进建议。2018年度法律宣传项目年初预算为17.84万元,实际使用17.37万元,差异0.47万元。蔡甸区司法局应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合理安排与使用财政资金。增强行政成本管理意识,细化经费预算编制,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预算规定,确保支出与预算的对应衔接,着力提高预算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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