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质量标准对施工质量组织验收,搞好本单位文明生产,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保证工程质量。第6条发生事故要积极进行抢救,及时上报,并认真追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第7条加强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开展好相关安全活动,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增强职工自保、互保能力。第8条发现有危险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按照要求及时汇报。第9条熟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明确处理各种灾害事故的职责和对策。第10条做好本单位的防突管理工作。第11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教育职工按章作业,积极查处本队“三违”人员,并严格考核。第12条加强识险、辨险、排险管理,及时查看风险预控系统隐患信息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反馈。第13条每月8日参加1次矿井安全办公会(矿井安全办公会时间及次数调整时,随矿井召开的具体时间及次数),根据要落实好所属工作。第14条按照制度要求每月10日前组织开展1次队内隐患排查会议,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消除施工现场不安因素,确保安全施工。第15条严格落实安全考核制度,每月对副职进行安全“双基”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做到有考核、有结果、有兑现。第16条严格执行《矿井跟、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每月入井不少于15班,其中零点班带班不少于3班,四点班不少于3班,总带班不少于8班。第17条每月按要组织召开队内部安全例会、“双基“例会、队务会,对相关工作做到有总结、有分析、有布置、有落实。第18条外出期间必须明委托单位副职代行队长职权。第19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第20条对掘进二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是掘进二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掘进二队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监督本队劳保用品及时领取并发放到位,并要求员工上岗期间必须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做好高温、粉尘、噪声等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