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五、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 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 、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 、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5 、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6 、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六、维修车间负责人职责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 、把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 、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 、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工作,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 4 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维修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报领导小组, 以便采取措施。 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 、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七、各岗位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1. 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 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器具、职业病防护用品和设施。 3.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并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4. 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报告, 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公司(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