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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65KB

文档介绍
料: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书和工程验收备案表原件、金部技术与质量资料及管理资料。(五)?复查小组对复查工程进行现场讲评。(六)?复查小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七、工程评审第十七条、“优秀园林工程”奖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由屮国风景园林学会聘请熟悉园林工程业务的专家组成。第十八条、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审会议必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第I•九条、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材料和工程复查小组的汇报,通过审查、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第二十条、评审结果在屮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公示二周后,由屮国风景园林学会正式发文生效。六、?奖励第二十一条、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优秀园林工程”奖的承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获奖工程、获奖单位和获奖证书编号统i在屮国风景园林学会网上公布。第二十二条、屮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工程分会负责组织编辑《屮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获奖项口集锦》,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向业界和社会宣传介绍获奖工程和获奖企业的情况。第二十三条、主持“优秀园林工程”奖获奖工程的项目经理冇权参加屮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项口经理”的评选活动,并可获此殊荣。七、?纪律第二十四条、申报“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第二I•五条、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冇关人员的礼品、礼金。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优秀园林工程”奖奖牌和伪造获奖证书。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八、?附则第二十七条、对于已经获得“优秀园林工程”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和隐患,屮国风景园林学会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作出取消该工程〃优秀园林工程〃奖称号的决定。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屮国风景园林学会负责解释。2013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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