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途的~须经公司厂容厂貌主管部门审批~符合公司规定的企业容貌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7.3.1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工程施工,7.3.2因生产经营、技术改造等要损毁、拆除、迁移、停用、改建、设置各类设备、设施,7.3.3因能源供应、通讯、交通安全等要损毁、拆除、迁移、停用、改建、设置各类管线、标志、设施。97.3.4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进行宣传、咨询、募捐及其他经营活动。8.工程项目容貌管理的内容与要求8.1工程项目园林绿化用地指标应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8.2工程施工工地容貌管理的要求8.2.1工程小甲方单位应督促施工方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厂容厂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考核责任。8.2.2施工工地的容貌要求文明施工~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施工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理~并应设置建筑材料、施工垃圾堆放标志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及时,工棚内物品、用具摆放整齐有序~无蛛网、烟头、果皮纸屑等。8.2.3施工完成后的容貌要求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须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未用完的建筑材料予以清理,经审批~工程临时占用园林绿化用地、园林绿化设施、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其他公共场所及其他公共设施施工的及工程临时改变、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等容貌外观的~工程完工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须将临时占用的园林绿化用地、园林绿化设施、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其他公共场所及其他公共设施及临时改变、破坏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容貌外观予以恢复原状。8.3非本公司施工单位在公司辖区内进行各类工程施工时~如违10反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司相关考核规定从其安全保证金中进行考核。9.附则9.1本办法由公司厂容厂貌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与执行~其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9.2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厂容厂貌工作主管部门。9.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