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如做人原则,处事原则,目标方向,经营理念等等都会影响共识的形成。董事长把学校的管理权真真正正交给校长,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而校长,特别是从公办学校进民办学校的校长,首先要弄清楚自己是在执行董事长为首的董事会决议,代表董事会管理学校。与董事长在办好学校,提高效益上是致的,董事长可能更多地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考虑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校长则从教育的实际规律来考虑问题,因此,校长对董事长要“理解、负责”,董事长对校长要“尊重,信任”。做好这八个字,民办学校应该就有了长足发展的前提条件。其次,校长还要弄清一点,民办学校的校长与公办学校的校长一样都是教育管理者,工作重心是教育教学,所不同的是民办学校的校长不需要去考虑筹措资金的问题,那么在经费的使用上,既然筹措是董事会的事,开支也就应该董事会清楚,校长决不能随意地去开支而不经过董事会,这是大忌,是与董事长处理关系的关键。再次校长的清廉形象也是与董事长处好关系的重要一环。 二、董事会——校委会——教师之关系。民办学校对教师选聘这一点最好交由董事会,监事会来去选拔聘用,校委会只是上报董事会岗位及要求既可,董事会聘用后的使用权和解、续聘权校委会决定,报董事会批准。这样聘和用分开利于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 三、监事会与校委会的关系。原则意义上说两者是在董事会领导下的不相隶属的两个机构,都只对董事会负责,各自开展工作,但两者有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相互生存,共同发展的关系,没有学校,何来监督,没有监督又何来学校健康发展?所以两者共生、共荣、共存。总之,民办学校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创名校,要立于不败之地,我认为,首先必须改变沿袭公办学校管理模式及组织机构建设的老路,建立一个适合自身特点的轻便快捷、运行高效的组织机构,以利于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确立。----------THEEND,THEREISNOTXTFOLLOW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