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加各相关单位和人员预防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常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七'其他事项(一)?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倒塌或者出现重大险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二)?本预案由市住建局负责管理与更新。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和调整本地区的应急预案。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市住建局及时组织修订。(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实施。附件:1•沧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2•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事故应急处置内部工作流程图3•应急响应分级标准沧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下达应急指令报告事故建设、施工单位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事故应急处置内部工作流程图应急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汇报附件3应急响应分级标准按照质量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I、II、IILIV级响应。一、?出现下列情况启动I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出现下列情况启动II级响应: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出现下列情况启动III级响应: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IV级响应: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