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科(人防办)。指挥小组成员未在岗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科室或站按职务高低递补。 3.1.2 局应急指挥小组主要职责(1) 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传达管委会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示,完成管委会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事项。(2) 拟定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的政策措施。(3 )及时了解掌握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向管委会、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4) 指导一般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协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较大及以下事故的查处督办;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5) 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 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应急队伍保障等工作。(6 )协调组织跨地区应急增援,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 3.1.3 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主任:分管建筑业的局领导副主任:建工科(人防办) 科长、质安站站长工作人员:局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 3.1.4 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 在应急处置期间, 负责联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省市建设工程有关专家。(2) 受理事故接报, 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况和初步原因, 核查核实并如实上报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救援实施等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3) 组织落实应急指挥小组的各项决策和指令, 协调局有关处室或单位做好应急救援指导工作。(4) 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起草事故情况报告, 经应急指挥小组审核后,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5 )定期了解掌握各单位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以及应急队伍情况。(6 )办理局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2 施工等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的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