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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70KB

文档介绍
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Р 发生一般(Ⅳ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启动本预案进行应急处置。Р (二)先期处置。Р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建管局、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工作。Р 先期处置程序:Р (1)出现大型机械设备、建筑物倒塌及工地房屋倒塌等引起的突发事件时,建管、建设部门主要领导立即奔赴现场指挥抢险。Р (2)迅速集合应急救援队伍,确定最佳抢险交通线路、现场危险程序等要点,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出事现场。Р (3)通知电力部门切断电源(电力110)。Р (4)首先抢救施工现场受伤人员,及时与120联系送医院救治。Р (5)负责做好安全监护,并把事发公司及抢险人员编入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进行抢险。Р (6)负责控制人员在四周10米范围内(跨步电压范围)进出现场。Р (7)迅速疏散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围观群众、受害居民等)。Р (8)对影响场外交通堵塞的,首先分流人员维护交通秩序,并通知122速来处理,然后进行现场清障。对现场存在继续危及附近居民安全的情况,应立即疏散居民,采取措施,确保安全。Р (9)项目经理坚守岗位,及时准确上报险情、危害程度等现状,并组织人员自救。Р 2.市应急指挥部应及时了解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的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协调救援工作,组织建管、建设系统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Р (三)事故报告。Р 1.报告原则。Р 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建设工程安全险情或事故情况。Р 2.报告程序。Р (1)发生建设工程安全险情或事故后,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市建管、建设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隐瞒不报者要严肃查处。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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