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设置安全责任书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保障户外广告安全,提升城市形象,制订户外广告设置安全责任书如下:一、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者是第一安全责任人,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的安全责任。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制作、安装户外广告,所设置的户外广告符合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符合户外广告技术规范,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证制作质量,广告内容真实健康合法,不侵占公共利益和他人权利。三、建立户外广告安全自检制度,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防腐保养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构架连接节点(焊缝、螺栓)、构架与墙体(或屋面)锚固节点至少每6个月检查一次,对照明灯具、电气设备至少每月维护保养一次。四、落实专人负责户外广告日常维护和保养,发现广告脏乱、破损、脱色、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应及时清洗、维护、更新,保证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坚固、整洁美观、字体规范完整、夜间照明和显亮设施功能完好。五、制订户外广告管理应急预案,在大风、大雪、雷雨和梅雨季节及遇有灾害性天气时,设置人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组织人员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养或加固。六、户外广告设施在建设、维护、更新或者拆除期间,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七、因户外广告坍塌、坠落等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广告设置人或广告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上户外广告设置安全责任,我单位已知悉。我单位承诺:认真落实户外广告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维护保养,如发生户外广告安全责任事故,由我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