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 1Р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后果自负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摊位号:Р 经营者(签字):Р 北京广安菜市口百货市场中心日期:Р年月日篇五:Р 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承租商户:Р 责任人:Р 为维护购物广场内部正常工作秩序及消防安全,确保商场财产及人身安全,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区域负责制、责任到人”的原则。Р 一、凡属本公司入驻的商户须签订本责任书,在签订本责任书时,商场的安全部门负责向承租商户介绍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防火安全制度。Р 二、承租商户应按照本公司规定及有关法规的要求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商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督其具体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的具体情况。Р 三、承租商户在本公司经营期间必须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消防工作,如有人员变更,应重新到安全部备案。Р 四、承租商户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Р 1、商户经营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法规知识的岗前培训,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商场安全部审核合格后,才能上岗。Р 2、商户必须遵守商场的各项有关消防管理规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可燃物等进入商场。Р 3、商户不得在商场内夜间留宿,营业终结后要按规定统一离场。Р 4、商户的营业专柜,营业结束后,必须将所有的专柜灯、广告灯等关闭,插座上插头卸下,以确保安全。Р 5、本公司内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处3米以内,消防栓、灭火器材、配电电盘、电器设备附近区域,空调机房门前及防火卷帘门下均不能堆放商品或设置摊位。Р 6、货区、库存区、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商品,库内不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库内装临时电源,使用各种电器需向本公司有关部门申报,存放的商品与墙、柱、梁、灯具、烟感探头的距离不得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