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用“量”来衡量,因此,要十分强调政治思想工作。 2、教师工作量包括:备课、讲课、辅导、作业批改、成绩考核,实习、实验室的管理,制作教具、课件、挂图、模型,编写讲义,实习带队及其他教学辅助工作等。 3、教师每周的任课时数一般按12——16课时安排;实习教师的技能训练教学按每小时0.5-0.6的系数折算成理论课节数;带学生顶岗实习的教师按满工作量计算;“一体化”课程可综合理论和实操训练课计算,各学校可参照本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教师工作量计算细则。 4、对于教学认真,教学效果好,超课时的任课教师,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发给超课时津贴或给予适当奖励。教师的工作成绩,记入教师业务考绩档案,作为晋升、晋级的依据之一。七、教学档案管理学校办公室和教务科(处)应负责收集、整理、保存、管理各类教学档案,以便查阅,并作为调查教学情况的依据。教学档案应分类管理。(参考附件六)八、实训设备及教具管理 1、学校要按各学科教学大纲要求,有计划地配置教学设备、仪器,每年的教育经费要保证教学设备、仪器购置计划的实施。 2、凡购入或自制的教学设备、仪器、教具、体育器材等必须进行验收、登记,并指定专人实施管理。 3、要建立实验设备、仪器及教具的保管使用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摆放整齐,防火、防盗,清洁卫生,管理科学。 4、实验设备、仪器、教具要保证教学需要,实验员和管理人员要根据教学要求做好课前准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为教学服务。 5、设备、仪器、教具的维修要有计划,并做好维修记录;损坏或丢失要逐级上报,对失职造成损失者要作出处理;报废、丢失的设备、仪器、教具,要及时在帐目上显示,并办理相关手续。九、电化教学管理 1、要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合理配置电化教学和信息设备,按照计划要求开展电化教学工作。 2、电化教学和信息设备要有专人管理,负责使用、维修,根据影像管理规定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