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办理下一环节的业务。对执法监察软件应将事后的监督改为事中的监控,每天对下班后由后台对当天的涉税业务数据进行提取和比对,发现疑点后及时向税源管理部门下发有关数据进行调查核实或通知前台人员纠正。另外对代开发票的纳税人进行监控,甚至可以一刀切,规定单次代开发票金额和一年内代开发票次数,超过规定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自开票。(三)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对于部门间能协调解决的由部门协调解决,对牵涉多个部门的,每月可召开一次以上的业务碰头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四)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解决怕出错的问题。应明确和细化岗位职责,打破大锅饭格局,真正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改变教育培训中走形式、完成任务的问题,将日常工作容易出错的疑点和难点进行梳理,并将涉及的业务流程和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计划和认真组织实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和学以致用。(六)加大对基层人、财、物的投入,切实解决基层软硬件问题。“营改增”后,个别分局的管户负荷已经超出了能够承担的能力,交通工具和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制约了税收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要认真测算一个管理员能够承担的有效管理户数,切实进行调整和增加基层一线的管理人员,解决税源征管粗放型管理问题。(七)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政文化教育和完善廉政激励机制。如除了加强平时的廉政文化学习教育外,还可以适当降低退休金,提高廉政保证金,在职期间没有廉政问题的在退休时可以领到一笔足以够养老的廉政保证金,真正让干部职工做到不愿腐和不想腐。(八)加大对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处罚力度,提高纳税自觉性。如对纳税人未如实报送财务报表的,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将财务人员纳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从事财务工作,对单位可以处罚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偷税和抗税行为一律给予两倍以上的罚款;对未按期申报的一律给予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进行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