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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10KB

文档介绍
盾,住院病人的主管医师、上级医师、科主任。2、检查治疗措施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而采取的进一步措施,治疗过程中必用药物产生的毒副作用。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4、医疗费用情况5、手术、麻醉过程及其它侵袭性操作潜在的危险性及实施人员。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病人或家属交待的器官组织时。8、患者接受化疗。9、危重病人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10、住院期间外出会诊、检查。11、治疗时需用贵重药物,以及抢救时的特殊药物。12、输血、造影、介入、气管切开、化疗、器官移植、器官穿刺等有创检查治疗。13、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患者家属了解的内容。上述2—13条均有文字记载及患者或家属签字,并应写明对所交待几项内容表示理解。二、应急预案(一)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疑为医疗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任何人不得隐瞒,同时报告医务科、业务主管院长,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给总值班人员。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二)由医务科人员会同科室负责人共同查找原因。(三)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四)科主任与医务科人员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五)由医务科人员根据患者或亲属的要求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医疗文书内容。(六)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医务科、护理部人员以及患者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七)如患者死亡,应尽力动员死者亲属同意尸检,在病历上应有记录。(八)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合作。(九)当事科室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医务科,并根据需要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十)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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