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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三次;Р4、任何时间,医师不得推诿病人或拒绝收治病人治疗。Р(五)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Р1、疾病的诊断、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药物的毒副作用;Р2.医疗费用情况,或患者和家属需了解的内容;Р3、检查、治疗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Р4、手术、麻醉及其他非护理性侵袭性操作的实施医务人员;Р5、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的病灶;Р上述第3条至第5条,均应在病历上有记载和患者或其受托人有签字同意书。Р二、医疗事故应急预案Р1、总则Р(1)发生医疗事故或争议纠纷时,启动本预案。Р(2)切实加强对医疗事故处理的组织领导,诊所负责人总领,成员由有关科室主任、护士担任。Р2、医疗事故及争议纠纷的处理原则Р(1)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争议纠纷,需立即通知报告负责人,由负责人向卫生局和当地司法所报告,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采取挽救患者生命。Р(2)由负责人组织共同查找原因。Р(3)负责人指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由专人负责解释病情。Р(4)由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根据患者或亲属的要求,决定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病历资料。Р(5)疑似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在卫生局和患者或其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由诊所保管。Р(6)如患者死亡,应尽量动员患者家属进行尸解,病历上应有记录,如患者家属同意尸解的要其签署尸检同意书。Р(7)如患者需转院治疗,各医务人员必须竭尽协作。Р(8)当事医生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书面报告负责人,并根据要求提出初步处理意见。Р(9)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医疗费用。Р(10)遇患者或其家属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或聚众闹事,影响诊所正常工作秩序者,立即通知派出所人员到场按治安管理原则办理。Р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Р 二O一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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