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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29 |  大小:51KB

文档介绍
;(5)基坑施工;(6)脚手架;(7)施工用电;(8)施工机具;(9)消防安全;(10)施工环境。4.2所有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应作好记录,并建立专门档案。为便于隐患排查记录建档和整改销号,可根据隐患内在逻辑关系将隐患内容细分为I、II、III、IV级类别(详见附件2)。5隐患治理与上报5.1隐患分级5.1.1安全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5.1.2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项目部级和企业级。5.1.3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5.2隐患治理5.2.1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方案、落实资金来源、落实项目负责人、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控制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5.2.2对一般安全隐患,由班组(项目、企业)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5.2.3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5.2.4安全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应及时归入安全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图片、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安全隐患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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