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居上海市皮肤科各基地前列。近年来,医院科研能力不断增强。累计获得3项国家自然基金科研项目,2项上海市重点科研项目,数十项上海市科委、卫生局课题及重点项目及上海市社区推广项目及3项医学人才项目;发表SCI论文20余篇,统计源期刊论文200篇,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1人次,获得第九届上海医学科技奖三等奖1人次;有4项专利获得授权。10余人次在国内外各级各类学术团体及学术期刊担任职务。二、医院类别上海市皮肤病医院是由政府差额拨款的三级专科医院,以皮肤病、性病、麻风病诊疗和防治以及皮肤健康服务为主体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三、组织机构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社会责任报告撰写架构院长、书记审核分管院长审核精神文明办公室汇编职工责任环保责任社区责任诚信责任服务责任党政联合办科教科院感科护理部医务科保卫科总务科工会人事科医务科绩效办总务科党政联合办院感科护理部文明办财务科医务科文明办护理部纪监审党政联合办发展部党政联合办院感科总务科第二部分报告主要参数一、报告篇幅报告篇幅在45页。二、报告时效与覆盖范围本社会责任报告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发布周期为:年度报告。报告内容覆盖范围为: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相关社区、兄弟单位、共建结对单位、对口支援单位、上级领导机关、医疗物资采购单位、病家等。三、报告数据与编制依据本报告的编制依据,主要遵循《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中有关事业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指标要求和市科教党委医院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指标要求。报告中所用数据为2011年统计数据。四、报告审验及限制性说明本报告中所述内容均为我院在2011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中所做的工作,内容真实,可靠,愿意接受第三方的监督和评议。本报告中的利益相关者是指医院的决策或活动中有一项或多项利益的组织或个人。医院坚持诚信至上,互利共赢的原则,维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