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思想,施救人员到达事故(故障)现场时,按规定摆放警示牌,锥形标,形成有效安全隔离区域,根据事故(故障)现场迅速确定施救方案,施救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规施救,车辆拖挂时,还应检查事故(故障)车辆及牵引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撤离前还需收回警示牌,锥形标,并清理现场遗留物,拖车过程中,施救车应打开警示灯,车速不高于每小时60公里,副驾驶应时刻观察被施救车辆是否安全,及时排除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施救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常规性的开展一些施救演练活动,以此来提高施救人员的安全防护能力。四、科学施救、安排合理:清障施救人员在接到清障救援服务信息或清障施救命令后,应两名施救队员快速赶赴现场,确保白天10分钟,夜间20分钟内出动。要形成科学施救的机制,遇有多车相撞事故时,为了节约施救时间,施救时应将事故车辆拖移至应急车道或就近服务区、收费所等安全地带暂放,等到道路恢复通行时,再将事故车辆拖至辖区交警部门事故车辆停放地点,还要解决施救人员拖拉、消极怠工、贻误时机等情况,施救部门内部必须要加强部门的勤务规范,实行24小时的值班备勤制度,每辆施救车,应该配置足够的工作人员,防止施救队员超负荷工作。五、加强制度管理、增强大局意识:由于清障施救单位准入门槛过低,有些施救单位不具备施救条件,经常在社会上临时租借施救设备和人员,给高速公路救援清障工作带来很大的隐患。沿线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清障救援单位负责人座谈会,指出不足,表扬先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将制度建设与人员管理相结合,确保施救人员严守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切实落实好事先告知制度,严格按物价部门的标准收费。所以就要求各个施救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更要增加团结协作的意识,要把高速公路保通、保畅工作放在首位,绝对要避免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影响到救援工作的正常开展。安全和路产管理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