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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专业外文翻译文献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一定的底薪以及三险,可以把底薪和三险与业绩挂起勾来,按照业绩进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纳人正式员工,对不符合条件的淘汰或推荐到保险代理公司。5.2实施保险代理公司制度在形式上可以在营销人员自行组建、公司协助等方面,将保险代理公司加以发展,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保险代理资格证,按照《公司法》代理公司对保险代理人进行员工管理,每月育底薪、福利待遇、“三险一金"等。代理公司可以制定一系列的绩效考核办法,采取工资和业绩挂钩,实行工资加奖金等制度,现范和激励保险代理人。这样才能让营销人员从心底感受到“家"的感觉,才能够留得住人才。人员流动性的降低,也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5.3加强保险代理公司的管控,规范保险代理人的展业行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建议保险监管部门岀台相关规定明确保险代理公司的法律地位,保险监管部门应加强保险代理公司的监管,通过加强保险代理公司的监管加强代理人的管理,严格实行保险代理公司代理人持证上岗制度,代理人的继续教育不可弃,重点放在代理人职业素质与综合素质提高方面,并且对保险代理人的展业行为加以规范,从而提高队伍的市场、行业竞争力强化展业行为监管,对于诚信、查处制度以及违规投诉也需要实行披露制度,严格处罚不规范的展业行为,并且将结果在媒体之上加以公布。总之,随着法律不断完善、社会不断进步,保险代理人体制问题日益突岀,弊端逐渐显现,保险代理人体制改革也迫在眉睫,建立改革需要将保险代理人的法律关系理清、理顺,并且加以明确,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在制度上需要落实保险代理公司制和员工制,从而建立出充满护理、权利义务对等、法律关系清晰的保险销售体系,来维护保险代理人员的合法权益。6结论保险代理人制度,一直是保险展业的重要方式,是保险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手段,我们必须正视和重视目前保险代理人制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采取合理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保险业就能够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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