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习内容。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教育、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交通运输、旅游、电力、建筑等行业和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红十字会依法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现场应急救护培训。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接受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和避险逃生演练。积极推动红十字救护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部队、进机关,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 3、依法开展红十字社会募捐。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支持红十字组织依法独立开展募捐、接受和使用捐赠款物。要积极倡导和鼓励公益捐赠行为,拓宽社会募捐筹资渠道,改进募捐筹资形式,方便社会群众捐赠。完善救助款使用制度,增进信息公开透明。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按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4、提高红十字人道救助能力。支持红十字组织面向最易受损群体开展符合其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以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重大疾病为重点,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红十字人道公益品牌项目。进一步规范救助工作,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完善救助监管、公示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和专项审计,加强与受助人和捐赠者的互动交流,坚决落实救助走访制度,切实做到救助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5、加强红十字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将红十字志愿服务纳入我区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支持红十字会建立和完善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突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应急救援、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特色工作,为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提供平台和渠道。加强对红十字志愿者骨干的培训,发挥其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组织引领作用。要加大政府公共投入,积极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和表彰奖励工作。要加强造血干细胞工作站的能力建设,完善对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的跟踪服务制度。积极探索推进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鼓励捐献、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