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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作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42KB

文档介绍
查处加工企业使用非定点屠宰猪肉作为原料的行为,以及查处使用非食用性物质和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3.县卫生局职责负责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及餐饮经营户用肉的监管,督促落实进肉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不定期组织检查,确保所使用的猪肉均经定点屠宰并经检疫检验合格,严防私宰肉、病害肉等不合格肉品进入餐饮和加工环节。 4.县公安局职责负责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依法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县物价局职责负责对定点屠宰企业生猪收购、生猪产品批发及配送价格的监管。 6.县财政局、国税局职责负责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检测、无害化处理政策经费落实、税收征收和票据管理。为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正常运行,对屠宰管理、屠宰执法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专项用于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主要用于执法监督、专项治理、违禁药物检测、设备投入、办公人员经费等。 7.县商务局职责负责做好各屠宰场点的布局和建设,加强屠宰场人、财、物和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定点屠宰场正常运营。 8.县环保局职责负责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和监督。 9.定点屠宰企业责任负责做好生猪机械化屠宰场建设管理。按照建设屠宰场标准,做好年产20万头生猪机械化屠宰厂房设施、屠宰加工设备、废水排放等环保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等硬件建设;负责做好应急场所和冻肉储备库建设管理。负责做好统一批发配送和市场供应,按照“建立网络、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布设生猪产品城乡批发配送网点,购置配足专用配送车辆,保质保量及时将生猪产品配送到各批发网点,由各网点批发给屠工或经营户销售,确保市场供应。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技术要求,把好检疫检测检验关,肉品品质检验与生猪屠宰要同步进行,不得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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