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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不在岗人员的通知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根据调查核实以及分类情况,对在册不在岗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在全厂范围内公示,接受广大广大员工监督。每月20日前将开展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事处报告。(四)总结上报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全部工作结束后的工作总结报公司人事处、监察处备案。五、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清理长期在册不在岗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厂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全面负责清理方案的制定,并组织长期在册不在岗人员的清查、治理、处理,以及结果上报等工作。组长:杨洪方副组长:王保东成员:人事科、党群工作科、工会、维稳办公室六、有关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理在册不在岗人员工作,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求各单位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两个文件的有关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做为第一责任人,逐岗排查,掌握岗位人员履职情况。严肃考勤与请销假管理,指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并对员工上交的各类假条进行核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全程负责不在岗人员动态的跟踪,完善跟踪台帐。二是加强员工退出岗位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积极鼓励和引导符合退出岗位条件人员有序退出,坚持个人自愿与组织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根据本人的工作年限和年龄,结合自身身体状况、岗位适应能力和适应性,可选择对本人相对适合的退出途径。三是加强病伤休假管理。员工因病、伤休假,应持有医保部门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鉴定证明,依据鉴定结果按《吉林油田公司员工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管理暂行办法》(中油吉劳〔2008〕68号)文件要求履行相关手续与待遇。(二)厂成立由人事科、党群工作科、工会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利用一个月时间,深入基层进行岗位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人次违规违纪的,在本单位当月基本奖中相应考核兑现。(三)各单位严格控制不在岗、不顶岗新增人数,增加一人次,扣罚相关单位的一定的绩效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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