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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医疗保险内部审计制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7KB

文档介绍
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相关文件、资料等;(三)参加有关会议;(四)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五)对正在进行中的严重违反相关政策、财经法纪,可能造成较大损失浪费的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六)?对阻挠和破坏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经向单位领导汇报批准后,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建议;(七)?对严重违反相关政策、财经法纪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A)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纠正、处理违反相关财经法纪行为的建议意见;(九)定期和不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内审工作情况。第六章审计工作程序第十条内审机构根据审计工作的要求和审计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审计工作重点,拟订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第十一条内审机构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全面内部审计,审计的单位和部门每年不得少于5个。第十二条实施审计工作时,应事前通知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第十三条审计工作人员通过审查凭证帐表、查阅文件资料、查看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盖章。第十四条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审计工作终结应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部门意见后,报送单位领导。经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决定,被审计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对重大事项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前,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将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和决定报送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第十五条被审计单位、部门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在接到审计结论(决定)5日内,可向实施内部审计医保部门的上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第十六条内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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