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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司法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84KB

文档介绍
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 (二)严重违反本所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停止执业满三个月的; (四)因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前款规定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注销手续。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备案。4.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三条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入驻政务中心及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其他类对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被辞退除名处理的备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四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对违法违规执业、违反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或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律师,可以将其辞退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有关处理结果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备案。4.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四十三条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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