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费发放认证表基本情况(供养人本人填写)死亡人员基本情况供养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原所在单位与死者关系邮政编码死因(工伤、因病或非因工、非正常)现居住地址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费领取资格认证情况(协助认证机构填写)供养人员生存状况协助认证机构(加盖骑缝公章)年月日近.照经办人联系电话认证请求地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单位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联系电话0812—3336416邮政编码617000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综合科说明:1.供养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费发放认证表》到居住地所在的街办或社区、乡(镇)政府进行认证(村民委员会或派出所、民政部门公章一律无效)。⒉此表请在每年7月1日至8月30日之间办理并邮寄回攀枝花市社保局综合科。经审核不符合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费发放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返回《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费发放认证表》的,将暂停发放生活费,待此表按规定填写、盖章寄回后,经审核符合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费发放条件,再予以发放。⒊供养人员去世后,家属要及时通过电话08123336416申报。⒋请供养人员将此空白表复印留底,以备今后逐年使用,如联系地址及电话、邮编有变动,请及时告知。⒌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