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注册会计师依法对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据实作出客观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社会监督以其特有的中介性和公正性而得到法律的认可,具有很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但由于外部监督包括政府监督(如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注册会计师、公众媒体等的监督)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性,其监督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情况时常出现,其具体表现在:Р1、各种监督功能交叉、标准不一,再加上分散管理,缺乏横向信息沟通,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Р2、各种监督不能按设定的目标进行,有的甚至以平衡预算和创收为主要目的,只顾收费,全然不顾监督效果,监督弱化问题严重。Р3、不规范的执业环境和不正当的业务竞争,使社会监督的作用远远没能发挥出来。目前我国刚刚改制完成的会计事务所,首先面临的是生存问题,所以,在执业过程中,效益往往被放在首要的位置,在不出现大的问题的情况下,从业的注册会计师往往迎合企业管理当局的意图出具审计报告,普遍存在着消极监督的现象。Р由于以上现象的客观存在,就大大降低了社会监督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力度。而内部审计不仅对企业内部运行环境比较熟悉,而且还不存在恶劣的竞争环境,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结合,不仅能有效地提高外部审计的审计效率,而且还能更快、更准确地把握企业内部运行不顺畅的症结所在,有利于提高外部审计的质量。Р内部审计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的独立的评价活动,它的内容十分广泛,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有效进行,首先就必须强化企业的内审工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这样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使企业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工作得以顺利推广。Р附:参考资料Р1、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Р2、赵晓红,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财务与会计,2001年第五期Р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讲话Р4、刘桂艳、鲁永睢,企业内部控制失效的表现、成因与对策,财务与会计,2001年电子期刊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