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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通航安全维护方案(修改后)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787KB

文档介绍
分析台风及大风:大桥所处亚热带海洋气候,夏季(高峰期为7—9月),自然灾害台风威胁,水上和桥梁高处作业会导致重大伤亡和施工设备损失。(二)主要危险源和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作业区的水上施工主要危险源和危险场所负全面管理责任;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是作业区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对作业区水上施工主要危险源和危险场所负直接管理责任;作业区安质部部长对作业区的水上施工主要危险源和危险场所负具体管理责任。2、作业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按作业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主要危险源和危险场所,负直接管理责任。(三)救援抢险装备与设施1、水上救援抢险:作业区配置与海事部门联系的通讯设备,特殊情况下由海事单位驻施工区值班艇协助。购置足够的救生衣,满足抢险队员和施工人员配戴。2、设专人加强与气象局联系,收集天气情况,做好季节性和异常气候的收集、跟踪、反馈。3、配置皮卡车一辆,特殊情况下待令值班。4、购置一定数量的干粉和泡沫灭火器,用于消防灭火。5、购置可移动风速仪,一旦风速显示大于7级,即停止水上施工,立即采取有效的防风措施,并让施工人员迅速撤离施工场地。6、做好与地方防灾专职机构、气象、水文、医院、交通、消防等部门的联系,特殊情况下请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支援抢险。(四)台风与大风应急处理收集或接到台风正在袭击和处于台风半径范围内,施工将受到严重影响时,项目部将根据台风预告登陆时间,提前24小时至30小时(根据台风移速决定)停工防台。具体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施工机械设备船只加固;2、加固各墩施工设备;3、属正面袭击风力达10级以上时,提前将与抢险工作无关的人员转移安全地区安置; 4、及时上报灾情; 5、做好灾后的各项安全检查及恢复生产工作。(五)各类事故的报告程序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告,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有关解释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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