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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和通航安全维护方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航标维护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桥区水上航标应由业主委托航道部门进行日常维护;桥涵标可由业主自行维护,也可委托航道部门进行维护。(5)航标建设及维护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桥区航标的建设与维护费用均由桥梁业主或管理部门承担,其经费数量应根据配标数量及维护工作量,由业主与航道部门核算议定,记入建设预算。三、通航安全基础设施的配布和管理维护除施工期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外,大桥建成后,为加强桥区水域的安全管理,保障大桥、大桥施工和船舶通航安全,根据交通部《内河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4号令),1999年要求,必须配套建设水上安全管理机构和监督设施,内容如:所需的监督站,监督艇、停靠趸船、通讯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规范水上通航安全秩序,利于指挥上、下水船舶安全通过桥区。桥梁管理部门应与海事部门签定水上安全监督协议,其所需费用由桥梁管理单位和海事部门协商解决。并按有关标准纳入大桥投资总概算。四、防汛防台制度(1)加强防抗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广西海事局启动防御台风应急响应要求,及早部署落实防抗工作;(2)有针对性地发布预警信息,项目部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编辑气象信息通知项目部下属各施工队,提醒相关人员切实做好台风防范工作;(3)加强排查不留死角,通过现场巡查的方式全面排查水中墩施工区域,对防台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掌握在桥址处船舶动态和水域情况;(4)严格落实项目部防抗值班制度,密切跟踪台风动态,做好台风预警信息收集工作;(5)做好防抗台风应急待命准备工作,加强对通讯设备和应急保障装备的调试维护工作,确保各应急设施设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6)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落实,并按规定报送项目部施工区域动态和有关信息。安全管理文书整理范文,仅供参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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